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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应当注意哪些

2019-07-2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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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应当注意哪些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违约金的形式违约金的形式包括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两种。(2)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
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应当注意哪些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违约金的形式 违约金的形式包括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两种。 (2)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

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应当注意哪些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违约金的形式

  违约金的形式包括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两种。

  (2)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利益,也兼顾了违约人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违约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补偿和实现;有关违约条款主要是用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绝非在于惩罚违约方。因此,违约金责任作为一种财产责任,其本质意义首先在于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才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和制裁。

  (3)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处理办法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需要强调的是,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我们认为,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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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违约金的约定有哪些,试用期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试用期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在这个期限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互相了解对方的情况,从而决定是否要选择对方。《劳动法》第32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即所谓的“单方解除权”。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只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二、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欺项委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2、《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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