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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交货违约赔偿的一般数额

2019-02-0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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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签订合同最需要讲究的就是当事人的信用问题,任谁都不希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遵守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责任,当然也有针对不遵守合同的当事人的办法。那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将带来合同交货违约赔偿的一般数额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合同交货违约赔偿的一般数额

  当遇到合同交货违约时,若事先有约定就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事先约定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则根据情况可以酌情增加,但一般不可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若事先没有规定,则守约方需对实际损失进行举证。

合同交货违约赔偿的一般数额

  二、合同交货违约赔偿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合同交货违约赔偿的一般数额以及合同交货违约赔偿的法律规定。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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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
  •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
  •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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