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对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作出了规定,即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上述文章对于“免责条款的无效情形是什么”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回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默示或者法官推定,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无效的免责条款之所以无效是因为侵犯了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