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济南东兴·寓城花园的业主们由于层高缩水问题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本报曾予以关注。27日,在房屋交接时,《房屋移交协议书》中开发商关于缩水层高的免责条款,又使双方陷入了争执。
1月中旬,东兴·寓城花园的400余户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要求开发商对层高“缩水”的0.1米给予赔偿。
27日,业主们来到位于黄台北路的售楼处办理接房手续。然而,开发商起草的《房屋移交协议书》上赫然写明的“房产与四邻的板和墙均为共有,别无纠葛”一句,引发了业主们的不满。
他们认为,如果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就相当于免除了开发商对缩水层高的赔偿责任,他们的权利如何保障呢?业主们当场集体拒绝签字,并要求在协议上注明“对层高有异议,保留诉讼的权利”,但开发商没有同意。
经过6个多小时的交涉,开发商做出了让步:业主暂时不必签订《房屋移交协议书》,可以先验房、接房。
业主代表骄阳(网名)说,开发商曾以免除半年的物业费为条件,作为对缩水层高的补偿,但大多数业主没有同意。前不久,100余名当事业主已经集体聘请了律师,准备把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要求获得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