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大致可以包括如下方面: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基本信息。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的具体事务。
三、委托期限。
四、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五、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六、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七、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和方式。
八、报酬及支付方式。
九、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内容的规定,属于提示性规定,而非强制性规范,仅仅其倡导作用。因此,司法实践中不能因为租赁合同中缺少上述内容的某一项或者某几项,就认定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在上述内容之外,进一步就委托关系做出更为详尽的约定。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