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集装箱运输大米,由于集装箱是新起用的,导致大米被油漆的气味所熏染,使大米产生异味,卖不出去,损失很大。运输方是否应承担责任? 如果集装箱是由承运方提供的,那么承运人就没有尽到适货的义务,因此应当对货物的损毁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是托运人提供的集装箱,那么承运人并没有违反运输合同,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