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条件有哪些?

2019-08-31 17: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介入权是行纪人所享有的特殊权利。所谓行纪人的介入权,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行纪人自己可以合法介入行纪交易,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而享有的权利。介入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一定的限制性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一、必须有行纪合同关系的存在。这是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


  介入权是行纪人所享有的特殊权利。所谓行纪人的介入权,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行纪人自己可以合法介入行纪交易,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而享有的权利。
  介入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一定的限制性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
  一、必须有行纪合同关系的存在。这是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基础,如果当事人双方根本不存在行纪合同关系,而是委托、居间等法律关系,则一方当事人不可能享有介入权。
  二、该行纪合同是有效合同。虽然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行纪合同,但该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则行纪人就失去了介入权,更谈不上行使了。
  三、行纪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有市场定价的证券或者其他商品。
  四、委托人没有禁止行纪人行使介入权。
  五、行纪人尚未与第三人实施行纪行为。
  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就与委托人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此时,双方应遵循本法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806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