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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孳息

2019-08-13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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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它是原物派生物。那么,怎样理解孳息呢?本文为您详细解说。孳息本为原物之对称.其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时代,最初是指由土地产生的按期供人畜食用之物...

  导读: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它是原物派生物。那么,怎样理解孳息呢?本文为您详细解说。

  孳息本为原物之对称.其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时代,最初是指由土地产生的按期供人畜食用之物,例如麦子等。后来,随着法学的日渐繁荣,孳息的含义渐广,不再单指土地的出产物,还包括依原物的用途而按期产生的各种收益,不仅有植物的果实,而且牛马所生的小犊小驹,甚至是矿场的矿物等均构成孳息。

  《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一、天然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二、法定孳息(利息、租金等)。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是按照一般的交易规则,利息应由债权人取得,租金应由出租人取得,但也不排除其他情形的存在。本法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知识总结:物之收益需与原物分离才能称之为孳息,如尚未分离,仍为原物的组成部分,不能称之为孳息,如树上未落的果实。原物用做抵押物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有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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