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交通事故突然去世后,妻子拿着借条向丈夫生前“好友”讨要借款时却遭拒绝。11月19日,海安县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归还卢某8万元借款。
2006年1月10日,卢某的丈夫李某不幸因交通事故死亡。卢某清理遗物时,发现了两张丈夫生前好友打给丈夫的借条。借条注明,2005年1月29日和6月19日,张某分别向李某出具借条一份,确认其向李某无息借款2万元和6万元。卢某持借条向张某索要借款时,张某却声称两笔借款已偿还。卢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该借款行为发生在李某生前与原告卢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权,而张某没有证据证明其已经还款,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