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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借款人到什么地方法院

2021-06-2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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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间借贷是一种十分常见的民间金融活动,因为缺乏必要的规范,而且往往也是难以管制的,所以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甚至有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发生。那么,起诉借款人到什么地方法院?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下面介绍一下!

  一、起诉借款人到什么地方法院

  借钱不还起诉时,当事人应当携带起诉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应当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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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三、民间借贷的逾期利息

  1.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可要求返还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4.利息的预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5.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以上是一篇关于“起诉借款人到什么地方法院”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民间借贷的起诉法院,还有民间借贷的概念以及民间借贷的逾期利息,对于民间借贷的问题,避免蒙受损失,建议有必要咨询一下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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