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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抗诉申请书怎么写

2018-10-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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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间借贷也即向私人借钱,是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若是因民间借贷引发纠纷,就可能需要人民法院来判决,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抗诉申请书怎么写?找法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范本供您参考借鉴。

  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李x,女,1969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市凤凰城****委1组020149。

  被申请人:杨x,女,1969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市凤凰城****委5组060550。

  被申请人:蔡x,男,1969年4月4日出生,满族,住**市****街20号。

  原审被告:车x,男,1967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住**市凤凰城办事处***委1组。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xx市人民法院2016年10月26日作出的(2016)辽0682民初1690号民事判决书、辽宁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3月15日作出的(2017)辽06民终171号民事判决书和辽宁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0月二十日作出的(2017)辽06民申119号民事裁定书,特向贵院提出抗诉申请。

  抗诉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对辽宁省xx市人民法院2016年10月26日作出的(2016)辽0682民初1690号民事判决书、辽宁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3月15日作出的(2017)辽06民终171号民事判决书和辽宁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0月二十日作出的(2017)辽06民申119号民事裁定书提起抗诉,撤销上述裁判,由人民法院再审改判,驳回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

民间借贷纠纷抗诉申请书怎么写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申请人向杨x借款属于认定事实错误,申请人是杨x与蔡x二人借款过程中的中间人(或见证人);

  1、申请人与杨x是同学关系,申请人与蔡x是朋友关系,蔡x因为经营需要借款,便通过申请人向杨x借款,杨x对此事也是知晓的。二审审理查明记载“涉案17万元借款发生于2013年12月,被上诉人杨x将17万元人民币交给了上诉人李x,上诉人李x于2013年12月25日将该款交与被上诉人蔡x。2014年1月27日,上诉人李x持被上诉人蔡x出具的涉案17万元的借据交与被上诉人杨x,并应被上诉人杨x的要求在该借据的中间空白处签字。”,通过上述记载也可以看出,申请人在此借贷过程中是一个中间人的角色,蔡x也认可借款确实是他向杨x借的,因为他和杨x不认识,所以通过申请人借款。

  2、如果涉案17万元借款是申请人向杨x借的,那么根据二审庭审中查明的事实和杨x庭审中的陈述,作为债权人的杨x,在银行上班,对于借贷事宜应当是很精通的,为什么要让申请人在借据的中间空白处签字,而不是让申请人在借款人蔡x的后面签字,这很不符合日常逻辑,试问,哪个债权人会让自己的借款人在借据的空白处签字而且不表明身份,这是无法解释的。

  同时,本案在原庭审中杨x也是认可其在出借款项时就知道涉案17万元是借给蔡x使用,而不是申请人使用。

  这说明作为债权人的杨x虽然将17万元交给了申请人,但是其也是认可申请人的中间人身份的,而不是借款人。

  3、申请人自己有经营生意,配偶车x是铁路职工,家庭收入是比较可观的,而且孩子已经成年,没有大额支出,其根本不需要向他人借款。

  4、我国民法中规定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也即是说行为人在作出民事法律行为时需要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时也会按照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上述论述可以看出杨x在出借17万元借款时就认可了申请人的中间人身份,也知道借款是借给蔡x,而不是借给杨x,只是借款行为通过申请人办理而已。

  因此,申请人在本案的借贷关系中不是借款人,而是中间人(或者见证人),不应当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二、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案申请人在借条上的签字依法应当认定为见证人,而不应当认定为借款人;

  借据上借款人处签字是蔡x,申请人并没有在借款人处签字,只是在借据的空白处签字(实际为见证人),没有表明保证人身份和承担保证责任,同时也没有其他证据推定申请人为保证人,因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原审法院认定为申请人为借款人或者保证人让申请人承担责任是错误的。

  三、申请人收到借款和在借据上签字并不能认定申请人向杨x借款的事实,该推定不符合逻辑。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不一定是亲力亲为,也可以由他人代理实施,而且委托人需要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现实当中贷款购买房屋的贷款申请人虽然向银行申请贷款,自己作为借款人偿还借款,但是银行并没有将所贷款项给贷款申请人,而是直接给房屋的出卖方,可是没有哪个银行是向房屋出卖方主张偿还贷款的。

  因此,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和显示当中的情况可知,收到借款的不一定就是债务人,还有可能是代理人或者是中间人或者是第三人。

  回到本案,根据上述论述可知申请人在本案的借款过程中只是中间人,杨x也明知借款是借给蔡x,而不是申请人。

  综上所述,申请人是杨x和蔡x借款过程中的中间人(见证人),借款人是蔡x,杨x也是认可和明知的,原审法院认定事实缺乏证据、适用法律有误,作出了错误的判决,希望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对本案提起抗诉,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民间借贷纠纷抗诉申请书范本,相信通过上述内容,您现在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抗诉申请书怎么写有了一定的了解,若是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在线专业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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