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情形来说:无解。在签订贷款担保合同时,本身担保人就要对所担保的责任有所了解,而不是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目前只是列入黑名单而已,但不出意外接下来的一步则是法院起诉,保证人及债务人会一起被诉,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中。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未偿还信用社的欠款,贷款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假设这笔不仅你一个担保人的话)。也就说担保人替你借款人偿还后,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如果借款人后续有还款能力了但不愿还款,担保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1、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2、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申请担保贷款需要借款人满足的条件有:
1、借款人是我国的合法公民,在贷款当地有固定居住的地址;
2、借款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按时偿还欠款;
4、申请人能够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有效担保;
5、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需要担保人满足的条件有:
1、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3、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在贷款当地有固定的住所以及常住户口。
综上可知,如果为他人担保,结果被列入黑名单,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催促借款人还款,或者担保人先替借款人行使还款义务,然后向借款人追偿。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上文,肯定已经知道为他人担保是一件风险比较大的事情,因此我们尽量不要为他人的债务进行担保,即使要,也要选择有偿还能力的诚信的亲近的亲人或者朋友。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针对帮别人贷款担保被拉成黑名单应该怎么办,为您作出的详细解答,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