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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仓单内容有哪些

2018-08-2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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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合同法》第385条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所谓仓单,就是指仓储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并以此来代表相应的财产所有权利的法律文书。注册仓单内容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注册仓单内容有哪些?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注册仓单

  注册仓单就是当现货商把符合交割标准的货物交到交易所的交割仓库,交割库检验合格后,给货物持有人开具标准仓单,货物持有人可以拿着标准仓单到交易所的交割部办理注册手续。完成这个过程形成的仓单就是注册仓单了。

注册仓单内容有哪些

  二、注册仓单流程

  1、交易商向交割仓库提交《入库申请表》;

  2、中心审核同意后,向指定交收仓库发出入库通知单;

  3、交易商与指定收仓库联系,签订仓储合同,办理货物入库手续;

  4、货物入库完毕且验核无误后,指定交收仓库向交易商开具中心统一印制的《存货凭证》,并通过书面或数据电文方式将其开具的《存货凭证》送中心确认;

  5、中心收到指定交收仓库提交的《存货凭证》的仓单注册联后进行仓单注册,并将相关仓单有关数据输入电子交易系统该交易名下。

  三、仓单法律规定

  1、仓单是仓库保管人签发的法律文书

  对这一点予以强调是因为仓单表明了保管人对存货人在仓储物上的权利的确认。所谓的保管人签发,不仅包括保管人亲自签发仓单,而且也包括保管人的代理人及其雇员所签发的仓单。保管人的代理人或雇员所签发的仓单在法律上与保管人亲自签发的仓单具有同等效力。保管人出具签发的仓单,就意味着保管人已经收取了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而且该仓储物已经经过保管人的验收,并被保管人确认是符合仓储合同约定的仓储物。

  2、仓单是对存货人签发的法律文书

  存货人只是一种身份,并不一定是存入货物的行为者,对保管人而言,只要是仓单的持有人就是存货人。保管人签发仓单是依据仓储合同而为的义务,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存货人就是接受保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的接受者,因此保管人只对存货人给付仓单、承担仓储合同上的义务。存货人持有仓单就表明自己已完全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保管人交付了合格的仓储物,并可凭仓单要求保管人到期返还仓储物。

  3、仓单是代表一定的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书

  存货人持有仓单所证明的应当是:虽然货物已经交付给了保管人,但这种交付并不涉及财产权利的移转,交付只是为了求得妥善的存储与保管,仓储物的所有权仍然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仍然可以以所有人的身份自由处分仓储物,在仓储期满时,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就可以此为凭证提取仓储物。

  上文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注册仓单内容有哪些的相关解答,此外,仓单是在取货的时候所应该出具的一项凭证。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转让仓单始生效力。仓单是由保管人自己填发的,又由自己负担给付义务,故仓单为自付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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