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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委托书

2019-09-30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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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兹委托邮编、地址1.代为办理名称为的发明创造发明专利(申请号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为:)2.代为办理宣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兹

委 托

邮编、地址





1.代为办理名称为

的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申请号为: )

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 )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为: )



2. 代为办理宣告名称为



专利号为

的专利无效事务。

3. 代为办理其它有关事务。

(上述1、2项只能任选一项,同时选择一项以上的委托书无效)

专利代理机构接受上述委托并指定代理人




办理此项委托。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


(盖章或签字)

被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中受委托单位应当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委托人应是该专利申请人。委托人是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委托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不需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人是多人时,应由全体委托人签章。

三、专利申请有多个申请人时,应当共同委托同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多个申请人可以用一份专利代理委托书,也可以分别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但委托权项及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和指定的代理人应当相同。

四、申请人解除委托的,应当书面通知被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并向专利局提交解除委托声明,办理相应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专利代理机构辞去委托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专利局提交辞去委托声明,办理相应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五、专利代理机构对一件专利或专利申请,最多可以指定两名代理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应当是专职代理人。

六、本表中所填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邮政编码、地址、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七、本表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所述内容的,在方格内作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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