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建筑专业分包分类

2021-06-08 16: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建筑专业分包,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的时候发包方将工程中专业性比较强的作业承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这在实际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建筑专业分包分类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建筑专业分包分类

  1、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单位的;

  2、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3、专业工程分包人再次实施分包的;

  4、分包工程承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内容如下:

  1、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3、根据工程分包常识,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工程分包常识,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专业分包分类 

  二、专业分包是否违法

  有资质的、非主体工程的专业分包不违法。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得分包,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三、建设单位哪些可以专业分包

  建设单位可以专业分包的内容是:

  1、行业垄断的项目,即消防、煤气、自来水加压、配电室高压侧。

  2、特殊专业项目,即手术室、金库、特殊设备等。

  3、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即网架、钢结构、幕墙、降水、护壁、打桩、弱电监控、电梯等。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建筑专业分包的种类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高耸建筑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等等工程都是属于专业性比较强的作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建筑专业分包分类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663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