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下租赁协议,第二天房东就违约将房子又租给了他人。日前,市区杨女士就遭遇了这么一个“任性”的房东,最后在工商部门介入调解后,才终于化解了纠纷。
11月15日,杨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向房东董某租用学院中路的一间房屋,面积57平方米,期限5年,租金每月1400元。但就在租赁协议签订的第二天,董某就将该房屋租赁给他人,杨女士无法入住,房屋中介也无法拿到中介服务费。双方因此多次发生冲突。
杨女士和中介方面认为,房屋租赁协议已经签订了,就应该按照协议履行,不能随意违约。董某则认为,协议刚签订不久,自己没造成他们什么损失,所以不愿意继续履行协议和赔偿损失。
无奈之下,杨女士和中介方面向蒲鞋市工商所投诉。工商部门组织三方调解,认为三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董某随意违反协议是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最终,董某同意赔偿房屋中介1200元作为违约金,中介方则答应免费为杨女士另外介绍房屋,三方对这一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