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2022-01-30 12: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我们中的很多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现在债务人可比债权人的架子大,债务非常不好讨要,但是有的时候债权人可能会将这种权利撤销的,这个在法律上叫撤销权,那么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撤销权

  一、撤销权的规定

  (1)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使,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行为将会危害自身的债权实现时,可以行使法定的撤销权,以保障合同中约定的合法权益。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的行为。因行使撤销权而取得的财产价值应与债权人的债权价值相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 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法律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即为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也就是法律规定撤销权于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法律规定一方面赋予债权人一定的撤销权,以保护其债权不受侵害;另一方面又对其行使时间上的限制,即规定除斥期间,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状态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5年是客观起算标准,1年是主观起算标准。

  即4年半的时候才知道有可撤销的事由,那么就只能在半年内行使。

  三、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该危害债权的行为,是指在客观结果上将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因而妨害债权实现的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4条第1款的规定,该行为包括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对于非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因与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无关,债权人不得为撤销权。例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244条第3款规定,债务人之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或仅有害予以给付特定物为标的之债权者,不适用债权人撤销权。

  3、债务人之行为系有偿行为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恶意为条件。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受益时知道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之事实。例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244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所为之有偿行为,于行为时明知有损害于债权人之权利者,以受益人于受益时亦知其情事者为限,债权人得声请法院撤销之。我国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并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针对的债务人行为须是债的关系成立后发生并且仍继续有效存在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 仅赋予受到欺诈的一方,而欺诈方是没有选择权的,所以不能主动主张合同可撤销。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198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关于房屋租赁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