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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书面通知本人吗

2021-05-1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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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活工作中,很多事情的处理其实都是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一是双方之间有个凭证,二也是避免日后纠纷的发生。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书面通知劳动者呢?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书面通知本人吗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书面通知本人吗

  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工作交接。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分析了以上内容后,我们知道通常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以口头形式作出的,但此时劳动者也是可以要求单位提供书面的解除通知,这样日后也好作为凭证,要求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书面通知本人吗”的问题,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您还有什么疑问,也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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