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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2021-06-2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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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很多人都听说过代理人的说法,但是根据我国的规定,代理人有好几种类型。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不同,诉讼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进行代理,而不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既不得超越代理范围,也不能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其代理的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行使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诉讼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诉讼活动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不同。首先,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是公诉案件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次,刑事辩护人的产生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和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两种方式,而刑事诉讼代理只有被代理人委托一种方式。再次,刑事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地位不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约束,有权独立地按照自己对事实的认识和对法律的理解来发表意见,以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刑事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严格受到被代理人意志的左右。最后,刑事诉讼代理与刑事辩护承担的是不同的诉讼职能。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都是承担控诉职能,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

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二、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哪些

 

法定诉讼代理人不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其代理权限源于亲权或监护权,其代理权限与监护权的内容基本一致,此种代理属于全权代理,其地位类似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法定诉讼代理人享有被代理当事人的全部诉讼权利,包括起诉、反诉、撤诉、变更诉讼请求等,并承担全部的诉讼义务,包括收集、提供证据,交纳诉讼费用等。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的意思表示,视为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诉讼行为与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理人最基本的特征在于其代理权的取得,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只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一般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监护人一致。

三、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诉讼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代表被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的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诉讼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诉讼活动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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