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银行收取保证金此行为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你们完全可以起诉要求银行返还当初的保证金,至于银行的损失时由于其违法造成的后果,理应由他们向担保公司通过法院主张权益。
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我国《贷款通则》第18条第2款规定,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而金融机构实行贷款预收保证金制度,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贷款总额减少,不能满足借款人急需资金的需要,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非法提高利率的公告》第8条明确规定:“严禁各金融机构擅自提高存、贷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以及贷款保证金、利息备付金,加收手续费、咨询费等名目变相提高存贷利率
1、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有约定以约定为期限。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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