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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2020-03-21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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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赠与合同属于有名合同之一,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为了避免赠与合同出现无效的情形,最好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就确定合同的法律效力。那么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传统民法理论以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而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 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而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赠与合同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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