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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红包、抢红包形成赠与关系吗?

2017-02-05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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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微信红包就是微信上使用,可以对单个人或者多人发放红包。红包数额金额自定,从绑定的银行卡里扣除。春节时期,微信红包活动更是成了过节的必需品。那么发红包、抢红包能形成赠与关系吗?可以撤销吗?找法网小编给你分析。

  一、什么是微信红包,如何发红包?

  微信红包是微信于2014年1月推出的一款应用,此应用基于微信5.2版本运行,功能上可以实现发红包、查收发记录和提现。在“微信红包”这个功能的设计上,遵循了简单的原则。发送方选择发送红包的数量和金额,以及祝福的话语,通过“微信支付”进行支付,就可以发送;接收方则在打开后获得相应收益,只需要将储蓄卡与微信关联,就可以提现。如今在微信群里发红包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微信群内的红包分为两种,拼手气群红包和普通红包,区别在于,普通红包每个金额是固定的,一次最多可发100个,单个最高金额不得超过200元,总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拼手气红包每个金额是随机的,一次最多可以发100个,单个最高金额不得超过200元,总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二、发红包、抢红包行为属于赠与关系吗?

  找法网小编认为,发红包、抢红包的行为属于赠与法律关系,其与受赠人之间形成赠与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塞钱进红包并发放的行为为赠与,点击并拆红包的行为为接受赠与,俗称抢红包。由于腾讯设定的红包期限为24小时,那么红包的赠与合同为附终止期限的赠与合同,在发放红包的24小时后,赠与合同失效。红包赠与合同也可以附义务,如要求接受红包的成员参与某活动,那么这就是一个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接受赠与的成员就有义务按照要求完成,否则应当退还该红包。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赋予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然而微信红包却未设定该功能,赠与人无法行使任意撤销权。建议腾讯公司增加红包的撤销功能,以保证赠与人的权利。但赠与人仍可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第三款有关的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使法定撤销权。或者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予以撤销,比较常见的是对于红包个数或金额的重大误解,可以作为撤销的理由。但是从实务角度考虑,对于发放红包重大误解的举证,是很困难的。

  三、抢专属红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由于群内成员为固定人群,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赠与人发放红包时,所针对的受赠人为群内的所有成员,如果在发红包时已经明确表明受赠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专属红包”,其他成员若抢到此红包理应退还,否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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