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合同期限可能为一年、也有可能是三年、五年等,具体的期限可以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若期限届满之前,业主、业主大会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那么前期物业合同期限终止。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1)服务协议当事人情况的说明:
①房地产开发单位;
②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
③购房人(业主)。
(2)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的基本情况。
(3)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①管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②购房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约定:
①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清扫与维护;
④保安的管理;
⑤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⑥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5)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约定:
①房屋外观;
②设备运行;
③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④环境卫生;
⑤绿化;
⑥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⑦保安;
⑧消防;
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6)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交纳时间;
③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的调整方式;
④其他有偿的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
(7)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8)房屋保险的相关约定。
以上就是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的相关内容。这个具体的期限实际上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的,一年、三年、五年都是可以的。若期限届满前,业主、业主大会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那么前期物业合同期限终止。如果大家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大家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