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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合同终止需要赔偿吗

2015-06-1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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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首先,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只要满足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或符合法定可以裁员的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享有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分别规定了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些情形均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反之,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若要终止法定情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若终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却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用人单位的“紧箍咒”,用人单位不会因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此丧失用人自主权,用人单位仍然可以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劳动者采取严厉措施,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会因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等同于端上了“铁饭碗”或进入了“保险箱”,可以高枕无忧的得过且过了。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想享有劳动合同的长期稳定,首要的还是认真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踏踏实实工作,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换取与企业建立的长久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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