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3、《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省八届人大23号公告)。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范围: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含)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所需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2、建设工程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需要拆迁的,提供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6、交易或交单(需招标的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7、已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有保证工程质量红安全的具体措施(原件及复印件);8、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审查意见书(原件);9、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工作手册(原件);10、其他:代征建筑地方高教费(商品房开发项目)审批程序:1、申请单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查验资料,核实原件;3、核发施工许可证。承诺时间:在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在区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领取施工许可证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