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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不成要解除合同 需支付违约金?

2019-06-21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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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例简介准备明年结婚的张先生在市北区看好了一套两居室的商品房,房子面积为87平方米,总房款为90万元,因为是第一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张先生跟女朋友商量可以首付两成,其他的通过银行贷款支付。9月20日,张先生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10万元定

  案例简介

  准备明年结婚的张先生在市北区看好了一套两居室的商品房,房子面积为87平方米,总房款为90万元,因为是第一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张先生跟女朋友商量可以首付两成,其他的通过银行贷款支付。

  9月20日,张先生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10万元定金。本来约定十月一过后就去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可是没想到,9月底,中央再次出台调控政策,取消了首套为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房屋可以首付两成的规定,这样,张先生首付需要由原来的18万提高到27万元,突然增加了9万元,让刚工作没有几年的张先生难以承受。对此,张先生想了解一下,能否退房?退房是否还需要支付相关违约金?

  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赵德基律师解析:针对这种情况,可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可抗力有两类构成:一类是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自然现象;另一类是某些社会现象引起的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等。国家房贷新政,是国家对房价的一种调控,一种干预。它属于不可抗力范畴。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可免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就“房屋买卖合同”看,合同双方虽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不是合同双方的过错,而是双方不可抗拒的国家房贷新政的原因,导致的 “房屋买卖合同”实际不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该“房屋买卖合同”可依法解除。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看,虽然购房者违约,但其依法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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