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合同格式条款问题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6-21 20:07
导读: 合同格式条款形式多样。除通常的书式合同外,还包括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多种情形。

  为做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及监管工作,如东工商局采取直接走访和上门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各行业企业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共收集12个行业、84家企业格式条款合同92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思考和分析。

  一、合同格式条款使用的基本情况

  1、合同格式条款使用广泛。被调查的84家企业的合同中都含有格式条款,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大领域:(1)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通信等垄断性行业;(2)金融、保险、房地产等具有一定强势地位的行业;(3)汽车交易、装饰装修、旅游等高消费行业;(4)中介、物业管理、运输、摄影、洗涤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性行业。

  2、合同格式条款形式多样。除通常的书式合同外,还包括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多种情形。

  3、合同格式条款问题较多。84家企业的92份合同中,共有格式条款675条,其中存在问题的格式条款就有196条,占比达到29%。

  4、使用示范文本的较少。在84家企业中,只有19家使用了各级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占比只有22.6%。

  二、合同格式条款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合同格式条款提供者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使用格式合同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格式条款内容违背国家规定。如某装修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12个月”,违背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4个月的规定。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违背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60日的规定。

  2、在合同格式条款中设定解释权,规避法律的制裁。主要集中在各类零售企业在搞商业促销时,约定经营者在优惠卡、贵宾卡、活动广告中享有最终解释权,给了商家一个无限大推卸责任的空间。

  3、合同双方违约责任不对等。如某快递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承运人每逾期一天按照运费的2%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该货物全程运费。托运人逾期支付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按照运费的5%支付违约金。”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消费者未按期支付房款,逾期30日之内的,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超过30日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逾期180日之内的,开发商支付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180日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4、对虚假宣传不负责。某《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中“有关设计内容以政府批文及其他相关批准文件为准,以前任何一方口头、书面材料、广告宣传资料、沙盘等不作为出卖人的承诺依据,均不构成本合同的内容。”再如某商场在促销广告中规定:“宣传图片仅作参考,所有商品均以实物为准。”这些条款排除了经营者所作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成为要约的任何可能性,为其进行虚假宣传提供了方便。

  5、故意加大自身权利而减少应承担的义务。如某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拖欠和拒交物业管理费者,物管公司有权停止供水、供电。”某通信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为改善通信质量,甲方可能会对网络进行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加重消费者的违约责任。某中介公司房屋中介合同中约定:“如一方违约,自愿支付规定两倍的报酬,每逾一日按总额的5%赔偿违约金,委托律师代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如果一方违约,房屋买卖不能成交的话,中介公司将会得到双倍的报酬,消费者每日还需支持5%的违约金,加重了消费者的违约责任。

  7、擅自扩大“不可抗力”范围。某快递公司在合同中规定:“因航班延误、恶劣天气、车辆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丢失不负责任。”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县(市)及县(市)以上规划、文物、环保等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某项行政强制措施或遭遇重大技术问题及市政配套工程不到位而导致开发建设周期延长,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各级工商部门应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主动对“霸王条款”等不平等格式条款说不。

  2、加大推广力度,提高示范文本使用率。会同相关部门分行业制订合同示范文本,并加大推广力度,扩大使用层面。依据《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对涉及民生行业的自制合同格式条款实施强制备案,对通过备案的在本行业推广使用。

  3、加大查处力度,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灵活运用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查处合同格式条款的各式违法行为,同时发挥信用公示作用,对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件和已备案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公示,做到查处一起、公示一起,备案一个、公示一个,提高社会监督力度,迫使经营者提高自律意识,不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332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合同格式条款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合同纠纷问题
合同格式条款问题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