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不是自己亲笔签字的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2013-12-03 09: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王某通过同学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期限是20年,每年缴2000元。在连续缴费6年之后,王某不想继续买这个保险了,就想让保险公司把之前缴的12000元钱退给自己,可保险公司不同意全额退款。这时,王某想...

  王某通过同学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期限是20年,每年缴2000元。在连续缴费6年之后,王某不想继续买这个保险了,就想让保险公司把之前缴的12000元钱退给自己,可保险公司不同意全额退款。这时,王某想到了投保合同上并不是自己签的字。王某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以合同上不是自己亲笔签名为由,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全部保险费。他的要求法院支持吗?

  王某和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张某是很好的同学。一次闲谈中,张某向王某推销保险,王某同意购买。到了签合同的时候,由于王某出差,张某就到了王某家中,找到王某的妻子收取了保险费,并代替王某在保险合同上签了字。

  合同上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王某,投保的险种为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限为终生,缴纳保险费的期限为20年,每年应缴保险费金额为2000元。王某出差回来以后,张某将保险合同及保险费发票交给了王某。此后,王某每年正常缴保险费,累计缴费12000元。

  今年,因为种种原因,王某不想继续购买这个保险了,他就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要求保险公司退还自己所交的12000元钱。而保险公司表示,退保可以,但不能全额退还保险费。此时,王某想起来当初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并不是自己在上边签的字。为此,王某起诉了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不是自己亲笔签字为由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

  记者今天从法院了解到,对于王某的要求他们并不支持,因为王某在张某代其签署保险合同后,取得了张某转交的保险合同文本及保险费发票,应视为其对张某所实施的代签约行为已经明知。在此后长达5年的时间里,王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各年度保险费的行为,即属于以积极参与合同履行的方式表达了其对于张某代其签约行为的追认。据此,法院认定王某追认了张某代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 相关链接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301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