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条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如此约定,一般是基于行文之习惯,并有盟约之意味。双方当事人无此约定,根据《合同法》第32条之规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于合同的生效附条件者可如此约定: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七条之约定的定金时生效。”
对合同生效附有期限者可如此约定:
“本合同自2006年10月1日起生效”。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合同成立。”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条款,此为当事人对合同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的特别约定条款。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条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合同成立 。”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条款,此为当事人对合同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的特别约定条款。
如果该合同是被代签人委托签署的,或被代签人已经认可,或被代签人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家属代为签订的,该合同有效。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因此,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别人代理签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合同必须由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然后在合同的结尾处添加生效条款,再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不能随意选择条款,否则有可能成为无效合同。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如何写合同生效条款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