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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处分权的解释有哪些?

2018-11-21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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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拥有一个物品的所有权那么就拥有这个物品的处分权和使用权,但是拥有使用权或者处分权不一定拥有所有权,而处分权和使用权是不一样的,处分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处分权的解释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处分权是由物具有交换价值决定的,法律上的处分意味着物的转让。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处分权是由财产所有人来亲自行使的。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但享有使用权的人,并不一定有所有权。

  一、使用权

  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在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中,人们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都不是目的,占有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或增值价值。所以,不论是所有人还是非所有人,他们占有财产,最终是为了对财产有效地利用或从中获得经济上的利益。这种利用财产的权利,就是使用权。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但享有使用权的人,并不一定有所有权。

  二、处分权

  所谓处分权,就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对财产的消费 (包括生产和生活的消费)属于事实上的处分,对财产的转让属于法律上的处分,两者都会导 致所有权的绝对或相对消灭。所以,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处分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处分权的解释有哪些?

  三、处分权和使用权区别

  处分权是由物具有交换价值决定的,法律上的处分意味着物的转让。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最 基本的权利,也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处分权是由财产所有人来亲自行使的。但是处分权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也是可以基于法律规定和所有人的意志而与所有权分离的。处分权的分离并不一定导致所有权的丧失。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这四项权能集于一身统一行使,也有权将这四项权能中的若干权能交由他人行使,即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与财产所有人相分离。在社会生活中,财产所有人正是通过这四项权能与自己的不断分离和回复的方式,来实现其生活和生产的特定目的。因此,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所有权中的四项权能暂时与己相分离,并不产生丧失其财产所有权的后果,而是财产所有人行使其 权利的有效形式。例如,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者企业,并不丧失国有土地所有权,而是借助于出让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土地的价值,并获得良好的效益。

  四、处分权和使用权区别

  1、依法处理所有物(财产)的权利。所有权的一种重要权能。所有权人通过对财产的消费或出卖等,财产所有权就消灭或转移给他人。所有权人通过出租、寄托等合同将财产使用权、占有权转移,或对其财产设定物权(抵押权、典权等),也是行使处分权。处分权亦可由非财产所有人行使,如法院依民事执行程序拍卖债务人的动产和不动产。

  2、处分权是指依法处理所有物的权力。表现为所有权人对财产的消费或出卖等,所有权人通过出租、寄托等合同将财产使用权、占有权转移,也是行使处分权。处分权也可由非财产所有人行使,如人民法院依民事执行程序对债务人的财物拍卖、变卖等。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处分权和使用权的区别以及处分权的解释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处分权就是可以将这个物品处理掉,这必须拥有所有权或者经过所有权拥有者同意才能够处分,而使用权可以不用拥有所有权,有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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