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咨询:你好,本人于2013年8月到2014年8月交的一年房租,合同到期后到现在2015年5月一直没有交房租,继续住。现在房东来要房租 是不是租金还是按照以前的价格,表示现在不想按照以前的价格给。想更改可以不?
唐贵明律师回复:合同到期后,双方都没有提出调整租金得情况下,视为按照原合同价格履行。
根据《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