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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有什么方式

2022-05-3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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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保全是为防止因为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到危害,而设置为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更多关于合同保全有什么方式及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的内容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合同保全有什么方式

  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

  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使的权利。

  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

合同保全有什么方式

  二、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3、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三、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从此规定来看,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合同保全有什么方式”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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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合同保全和财产保全区别?请问合同保全和财产保全这两者性质类似吗?合同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是在哪里呢?
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具体的区别如下: 第一,申请的条件不同。合同保全的条件是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国家、人民财产的进一步损失,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和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患后果。 第二,合同的相对性规则不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规则,财产保全债权人只向债务人提出申请,而不能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提出申请。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合同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与第三人实施一定的行为致使债务人用于承担责任的财产减少或不增加,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时,法律为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允许债权人享有并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这两种权利的行使都会对第三人产生效力,此种现象可以看作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 第三,保全的措施不同。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而合同保全的措施代位权或撤销权。所谓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已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的债权;所谓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的行为。 第四,适用的法律不同。财产保全,是程序法中制度,适用的程序法即《民事诉讼法》,必须依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一般都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适用的是实体法即合同法,它是通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而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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