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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中的要约

2019-04-1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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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践中,合同在定理的过程中必经的程序就是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如果接受要约的就通过通知的方式向对方表达承诺,如果在作出承诺后又反悔导致要约人损失的,承诺人依法要进行赔偿。那么什么是合同中的要约?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要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明确;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其中,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什么是合同中的要约

  合同要约的生效要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如一个水泥厂有2000吨水泥可以销售,分别向4个建筑公司发数量各为500吨的要约。

  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但出有例外,如广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订约提议,也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他发出要约,但广告中悬赏广告是要约。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二、合同要约的撤回

  1、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通过某种方式阻止要约生效。任何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要约,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先于要约或者和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才能有效。

  2、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满好玩消灭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可撤销:

  (1)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本公司决不撤销”。

  (2)要约中虽然没有规定承诺期,但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改造珍重了准备工作的。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实际中大部分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3)要约人确认了承诺期限的;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主要区别是撤回是对没有生效的要约,而撤销是对已经生效的要约。

  三、合同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在概念上容易与要约邀请混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常见的要约邀请包括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主要有:

  1、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区分。要约包含有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这是指按法律明确规定为某种行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来区别。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来区分。如果订约提议的内容中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则为要约,否则为要约邀请。

  4、根据意思表示是针对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来区分。要约邀请大多数情况下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

  5、根据交易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什么是合同中的要约的相关内容。综上,合同中的要约指的是有缔结合同意愿的一方向特定主体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在送达之后就生效了,要约也可以在到达对方当事人之前撤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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