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要是双方写个书面纸据,不搞感情上的口头协议,我们这起纠纷就完全可以避免。”近日,经过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调解以后,眼看被拖欠的34.97万元的工程款即将到手。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三宝村农民黄某某既高兴又自责。
据介绍,黄某某有一手房屋装饰技术,几年前,他与来自浙江省泰顺县的潘某某相识以后,两人关系逐渐密切起来,几乎好到无话不说的程度。2013 年初,黄某某与潘某经过口头协议,由潘某某将其承包的眉山五洲国际装饰博览城玻璃门制作安装等工程转让给黄某某去做,当年6月工程完工以后,因为工程量不准等原因,双方对工程款也就没有结算,直到2014年4月,工程量经过验收认可,黄、潘二人才约定一起算账。
在此之前,由于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或协议,使这个数十万元的装饰工程仅有一个共同的口头约定。因此,现今没有真实凭据,各自的说法不一,双方围绕工程材料、管理费用、税费以及玻璃款支付等争执不休,最终以吵闹扯皮下台,以致潘某某应付的数十万元工程款黄金华拿不到手,尔后黄又数次到五洲国际城找相关负责人和潘某某协商无果,从此,二人关系由“热”变“冷”。
在此过程中,辖区的通惠街道调委会、派出所、区住建局及所属社区干部先后多次召集双方调解,都因为各自拿不出有力证据,做不出合理解释,最后都以互相指责,不欢而散告终。对此,黄金华心理充满怨气,带着亲属到施工主管方发生过激行为,让参加调解的相关负责人感到很是棘手。
再棘手也得调解。今年6月,在东坡区相关领导的关注和重视下,该区政法委、区法院、 通惠街道办、当地派出所和工程主管方等,进一步对该纠纷展开全面深入调查,在尽量还事实事真相,多方掌握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再次召集双方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按照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终于使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潘某某签字同意分三次支付黄金华34.97余万元的装饰工程和其他垫付的款项。7月初,拿到第一笔工程支付款的黄金华感受颇深的地表示,“以后我要接受教训,增强法规合同意识,避免引发纠纷吃官司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