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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合同保密条款违约责任

2022-01-3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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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事人之间一旦签订了保密协议之后,就必须要要遵守保密协议上的内容规定,否则便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严重的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所以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将带来咨询合同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合同保密条款违约责任

  一、合同保密条款违约责任

  (一)民事责任

  只要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不论员工的违约行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都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而赔偿金则建立在实际损失基础上,如果保密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而员工的违约行为又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就不能要求员工支付赔偿金。

  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赔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赔偿:“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了两种损失或者说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是按照实际损失计算;二是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作为补充,还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被侵害人因调查该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

  (二)行政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

  (三)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有以下行为,并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根据200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重大损失包括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保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保密条款在会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以及相关的情况有所变化,但是在大体上是一致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商业秘密信息仅用于企业信用评价之目的;

  2、只允许此次评价工作直接参与人员和专职保密员接触该商业秘密,并与这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3、未经提供方许可不得披露和转让其商业秘密;

  4、采取有效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违约责任形态有哪些?

  违约责任形态,是指根据违约的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而对违约行为作出的分类。违约责任形态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主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分为明未毁约和默示毁约。

  实际违约,则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发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实际违约。实际违约行为分为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两类,而不完全履行又分为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基本的违约形态主要是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其他不完全履行四种。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咨询合同保密条款违约责任以及离职后还要承担保密责任吗。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的问题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以上是关于咨询合同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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