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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

2021-06-2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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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因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可以使当事人免于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事由。那么,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具体的免责事由条件的?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适用的意义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

  法定免责条件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

  二、不可抗力的特征包括哪些

  1、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2、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3、不可克服性

  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政府或社会行为,譬如政策的变化、国家出现政权的交替等。

  三、免责事由适用的意义是什么

  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过错,都将产生违约责任,而不能使当事人免责。由于免责事由的成立足以推翻根据责任构成要件所作出的责任成立的判断,所以,它实际上是对归责事由和责任构成要件适用的否定。如在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即使债权人遭受了损害,但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发生是没有过错的,不应使其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的出现否定了债务人具有过错的推定。

  各国的合同法亦都规定了不可抗力是合同的免责事由。实践中,因各种交易行为种类繁杂,往往又具有自身的特点,有关不可抗力的内容和范围则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规定,当事人往往采用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具体列出各种不可抗力事由和范围。法律也未禁止在合同中以约定形式出现。其目的便是通过当事人设定不可抗力条款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故发生所致的风险,并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未来出现的风险,同时为正确认定责任,明确法律后果起明示作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的相关内容。我国法律规定中的免责条款为不可抗力,即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发生是没有过错的,不应使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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