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消费者公开投票评选,并结合专家评委的推荐评审,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了“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条款”:
1.商场:买一赠一,赠品、奖品不予“三包”;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2.家电“三包”服务:消费者在办理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必须完好,附
亚运新新Ⅲ期墅语 个人投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外墙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买卖双方同意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属于出卖方;
8.物业停车收费规定:车辆丢失、损坏概不负责;
9.照相馆声明: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不负担其他责任;
10.美容服务:因已投保,如需索赔须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中消协指出,这些由经营者单方制订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具有减免经营者自身法定责任、限制和剥夺消费者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义务的典型性。希望相关行业和企业举一反三,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识,彻底改正侵权的不平等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