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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彩律所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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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损害赔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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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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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航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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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公司企业、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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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同洲所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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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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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丹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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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
解答快 从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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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鑫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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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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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欣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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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艳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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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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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雪竹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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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保险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
态度好 从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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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宇律师团队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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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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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跟我哥哥借了车但是我没有驾照我哥说找个有驾照的人我找了一个朋友开但是最后他有双重人格我们在路途中他的病犯了现在车已经在修已经好了但是我身上没钱车主说4月1号年审我的工资15号出来年审期过了这个费
借车给无驾照者的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保险公司赔偿流程是什么?
保险索赔的程序具体有这些: 1、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险人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共同确认损失。损失包车辆维修费、车辆内附物品的损毁等; 3、当事人申请保险公司理赔; 4、保险公司向申请人支付最终确定的赔付金额。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我要对追尾事故负责!在我车里受伤的乘客怎么赔偿?
车祸的赔偿一般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的受伤害情况进行赔偿项目的确定,不同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责任如何认定,有没有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认定是: 1、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均无责任的,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均有责任的,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