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20多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生产车间担任生产监督员。现在公司想降低我的工作和工资。公司为我安排了其他职位,但其他职位不适合我,我做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有补偿?非常感谢。

2022-10-27 11:2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 需要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调整岗位,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位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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