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律问答

我骑摩托车撞在挂车上,交警判同等责,保险公司判总损失14600元,车主得5390.我得9210,住院总费7529元,住院车主垫付7000元,我垫付529元,护理,误工伙食,续医,交通,总的算10290元,车主车损未报我摩托车定损1500元,我垫付的,请问合理吗是不是被坑了谢谢

2021-02-21 17:0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损当然可以赔。
    伤者抢救的费用也可以赔偿。主要担心三责险加交强险的金额超过整个赔偿的金额。
  •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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