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家店铺,年租金20000.00元。首付是10000元,其余的将在一个月内付清。我不想在一个月后继续租房。我可以取消租金吗。如果我们不付剩余的租金,我们能退还租约吗?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只规定转租人不退还1000押金

2022-10-14 13: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
    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
    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
    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承租人给出租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可以用押金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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