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法律问答

经济补偿金情形法律规定

2021-06-13 11:4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劳动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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