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释义:本条是关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权利、义务的规定。
权利:1、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义务:遵守中国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