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最新股东会召开程序是怎样的

2018-04-08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司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司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股东会的召开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在有限公司称为股东会,在股份公司称为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的一般流程主要包括五个步骤,分别是召集、提案、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与撤销,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原则上采取召集会议的方式;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一、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1、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一手包办。

  2、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

  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与主持。

  4、监事(会)不召集与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与主持。

  5、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二、股东会会议的种类

  1、定期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

  2、临时会议:以下三类主体之一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第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第二,1/3以上的董事;第三,监事。

  原则上会议应提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但章程或全体股东可以另行约定。

  会议表决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不这样规定的从章程。

  对会议事项的决议应作出会议记录,出席股东应签字。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接触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它决定了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即由董事会依法决定股东大会的举行及有关会议召开的各具体事项。

公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505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司法律师团,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