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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僵局有什么法律风险

2020-05-13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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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众多董事组成的,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但是如果董事会出现僵局就会产生法律风险。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董事会僵局有什么法律风险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董事会僵局有什么法律风险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在公司治理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除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外,其他公司的董事会都是一个集体行使权力的机构,因此导致了董事会也可能出现僵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到13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到19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没有限定董事会成员不能为偶数,当董事会成员出现偶数时,董事会表决就可能出现赞成和反对票数相同。即使在董事会成员为单数的情况下,董事会僵局仍然可能出现,如某名董事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某名董事投弃权票等,都可能导致有效投票为偶数。这种表决对抗,是最简单的董事会僵局。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如果陷入僵局将会导致企业的经营陷入僵局,决策、计划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事实,影响经营。

董事会僵局有什么法律风险

  二、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董事会陷入僵局会导致公司的经营发展就会陷入瘫痪,之前所做出的决策、计划都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董事会僵局有什么法律风险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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