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持续近3年的陕西咸阳抗衰老研究所诉陕国投委托国债交易纠纷案,近日终审结案。陕国投A今日公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委托国债交易纠纷案进行终审判决:驳回陕国投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先予执行的股票账户内资产过户给陕国投所有。按终审判决结果,陕国投应支付2753.34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同时可收回价值约800万元的股票。
据了解,2007年陕西国投为该案预计负债3020万元,本次终审结案支付剩余部分转回加上收回的股票价值,陕国投2008年度损益将增加约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