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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拒绝直选 指律师联名上书否定政治制度

2019-04-2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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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北京律协直选风波■本刊记者/刘炎迅对于35名律师要求直选的呼吁,北京律协反应激烈北京35名律师8月26日联名致信北京市律师协会,呼吁北京律协在即将开始的新一届律协选举中进行直

  北京律协直选风波

  ■本刊记者/刘炎迅

  对于35名律师要求直选的呼吁,北京律协反应激烈

  北京35名律师8月26日联名致信北京市律师协会,呼吁北京律协在即将开始的新一届律协选举中进行直选。

  9月5日,北京律协予以回应,其官方网站刊发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少数律师呼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的严正声明》。声明中,北京律协认为35名律师联名呼吁律协直选的行为是“私自串联”、“制造谣言,蛊惑人心”、“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

  这份言辞犀利甚至被认为有“文革遗风”的声明,立即引起各方关注。

  现存问题

  “现在这个律协,不能代表我们律师的权益。”律师程海告诉《新世纪周刊》。

  这个56岁的安徽合肥人,2001年投身律师行业,2003年10月底到京发展。此前,因为无法将户口从合肥迁入北京,程海先后将北京、合肥两地的公安机关告上法庭。

  他是此次参加联名呼吁的3名主要联系人之一,另外两位分别是律师唐吉田和张立辉。

  正如8月26日在联名呼吁信中所写的那样,程海等35位律师坚持认为,根据宪法、律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律师协会应当是全体北京律师“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事实上并非如此。”唐吉田说,“现任北京律协的产生缺乏合法性基础”。

  35名律师认为,目前北京律协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北京律协至今没有合法的章程和选举办法。现任律协所称的1982年和1990年的两部章程,并没有经过全体律师投票通过,至今也未向全体律师公布。律师们认为其“应属无效”。

  另一方面,北京律协的律师代表没有经过全体律师选举产生,由这些“律师代表”选举产生的律协会长、理事、监事及其组织机构,都缺乏合法性。程海等人表示,根据调查,90%以上的北京律师未参加过任何“律师代表”的选举,也没有人通知他们参加选举。

  现状是,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的大多数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担任,会长、理事、监事的大多数则是由收入丰厚、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有律师说,“现在的北京律协实际是‘富人俱乐部’,是为他们扩大影响、招揽业务服务的。”

  “虽然北京市律协也办了一些有益于律师的工作,如律师业务培训、业务研讨、体检等。但由于律协不是由全体北京律师选出、不用对其负责,在维护律师权益方面鲜有作为,甚至侵害律师权益。”要求直选的律师们指出。

  让这些律师感到不满的,还有北京律协在会费征收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程海等人认为,在未经全体北京律师授权的前提下,北京律协任意使用会费,且支出不公开不透明,缺乏合法有效的监督。

  “律协滥用权力,自定过高年费标准。”唐吉田说,一直以来,北京律协规定,每年每家律师事务所收费1万元、律师个人2500元(占刚入行年轻律师年净收入的10%以上),“应当是全国最高的”。按照他们了解的情况,2000年,北京律协经费结余为1000多万元,到2006年底,净资产竟达到1.16亿元、现金6300多万元,现在的净资产应当超过了1.5亿元。

  “律协是社会团体,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收那么多会费干什么?”程海对此感到疑惑,其他律师都有共鸣:“会费只要保证正常活动略有盈余即可,过高的收费标准导致律协净资产不必要的快速增长,给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造成很大负担。”

  另外,北京律协理事、监事、会长都是兼职,而绝大多数专职工作人员为市司法局人员担任(包括秘书长)。程海等人认为,这种情形下,北京律协成了第二司法局,是行政机关的附庸。

  为此,35位律师呼吁,从即将开始的新一届北京律协选举起,推行真正的民主选举,由全体律师直接选举产生律师代表和律协会长、监事长。

(本文来源:新世纪周刊 所属:律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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