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期货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4-03 15:03
导读: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浙政发[1994]6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国发[1993]77号)精神,为加强我省期货市场的管理,特作如下通知:一、全省期货市场试点工作由省人民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发[1994]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浙江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要逐步实行期货经纪人上岗证制度。省级资格审定和发证办法由省证券委另行制定。

  六、监管工作具体办法,待国家有关法规颁布后,由省证券委另行制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056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证券法律师团,我在证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期货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证券法问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期货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