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借款主要是寿险公司为某些保险产品提供的借款功能。保险不同于活期储蓄,可以随时存取,并且不会影响本金。一般来说,寿险的缴纳期限都比较长,特别是投保的前几年,如果提出退保的话,客户往往会有一些损失。因此保险公司为了让客户在经济窘迫的时候不至于用退保的方式换取现金,特别提出了用寿险保单作为抵押,从保险公司贷款的服务。
具体来讲,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已经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可以由投保人通过书面申请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需被保险人签名同意)。借款金额大致相当于当时保单已经具有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70%~80%左右。
“还贷时间和金额非常灵活,完全取决于客户本人的决定。”平安广州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张XX小姐介绍,客户每次借款期限为六个月,但只要保单缴费有效,每次期满时都可以通过偿还利息使借款续借,每次续借同样是六个月而且续借的次数不受限制。
由此,保险公司开办保单借款,一方面赋予了寿险保单的流动性,并增加了附加价值,吸引了客户人气;另一方面,它日益成为个人理财市场一种新的服务工具,客户在发生暂时性经济困难时可以选择的较理想方式,虽然需要承担一定的利息,但可解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