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连锁合同纠纷属于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特许人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企业的经营资源,商业特许经营要求特许人在一个固定的市场、一段固定的时期内将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特许经营中的特许经营资源并非仅仅指商标、商号、经营诀窍、产品、专利、专业技术等中的某一项,而是他们的某几项或者多项的组合,并且这个组合已经被市场证明是成功的。也就是说一般在没有实际使用对方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合同处于初级履行阶段,加盟人要求不再继续履行加盟合同,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加盟费用。
当遇到这种情况的,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1、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第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行为涉嫌诈骗罪,数额较大时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
第二,搜集证据材料立即报警解决
2、通过在工商部门的举报投诉。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方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加盟方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
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
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否则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法律规定加盟商没有营业可以退款吗的相关内容。现在的生意并不是那么好做,有时候一个城市都有好几个加盟店,所以在决定加盟之前一定要实地考察一下,看看适不适合自己,千万不要盲目跟风。